食品進口報關流程主要是:
1.將顧客出示的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提單到船運公司互換單費、碼頭費等,獲得進口提貨單。
2.提前準備進口通關所需報關單證:
(1)必需報關單證:裝箱單、稅票、合同書一式一份、出口報關、報關報檢委任書各一份。
(2)如果是木包裝箱的需出示熏蒸證書及蓋IPPC章已做消毒殺菌除蟲的解決
(3)不一樣的商品所必須的獨特報關單證提前準備齊備
(4)有減免稅進口關稅的國家請出示有關國家特惠產(chǎn)地證
3.食品進口報關申請后如海關審價,顧客需出示有關價錢證實。如信用證、保險單、原裝稅票、招標文件等海關所規(guī)定的文檔。
4.海關復印報關單后,顧客需要七個工作日內(nèi)交納稅金。如超出限期,海關按日計征繳稅款滯納金。
5.出口報關檢查海關放行后,顧客需立即到代理交納出口報關、報關報檢代墊代理費。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guī)定》第八條,進口貨品的收件人、受授權委托的出口報關公司理應自運載工具申請進出境生效日十四日內(nèi)向型海關申請。進口轉關運送貨品的收件人、受授權委托的出口報關公司理應自運載工具申請進出境生效日十四日內(nèi),向進出境地海關申請辦理轉關運送辦理手續(xù),相關貨品理應自轉關指運地生效日十四日內(nèi)向型指運地海關申請。
出入口貨品發(fā)件人、受授權委托的出口報關公司理應在貨品轉關海關監(jiān)管區(qū)后、裝車的二十四小時之前向海關申請。超出要求期限未向海關申請的,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征收進口貨物滯報金辦法》征繳滯報金。